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2013號行政命令:
第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註:印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17/2012號法律: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40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