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 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全文版本PDF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5/2012號行政命令

第6/2012號行政命令

第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

附註:印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及第四副刊,及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刋一份,內容如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74/2011至第111/2011號行政命令、第448/2011及第44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40/2011號行政法規、第112/2011及第113/2011號行政命令。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

第12/2011號法律、第41/2011及第42/2011號行政法規。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四副刊

第45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

第114/2011及第115/2011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