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第二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核准《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的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 修改核准《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組織和運作》的第19/2000號行政法規。
- 承認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就空運企業存在稅務互惠待遇。
- 核准根據經第36/201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0/2000號行政法規《外交及領事人員證件》簽發的證件新式樣。
第82/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法務局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第216/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把《借用物料收費》加入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件一的表IV內。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消費稅規章》的附表。
第二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