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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37/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6/2011

刊登日期:

2011.9.5

版數:

1788

  • 訂定環保、節能產品及設備資助計劃開始接受申請的日期。
相關法規 :
  • 第22/2011號行政法規 - 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
  • 第47/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延長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的申請期。
  •  
    相關類別 :
  • 環境保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7/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2/2011號行政法規《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自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二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而截止申請日期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不影響下款規定。

    二、在檢討相關情況後,運輸工務司司長得透過批示延長申請期。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劉仕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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