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市區房屋稅規章》。
- 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
- 發行並流通以“公共建築物及紀念碑”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許可訂立提供“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標誌性建築物建造工程——機電設施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 核准《青翠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 命令公佈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颱風委員會關於颱風委員會秘書處行政、財務及相關安排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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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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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本期附二零一零年下半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總目錄。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4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殘疾分類分級評估的工具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