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87/201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7/2010

刊登日期:

2010.9.13

版數:

791

  • 廢止“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在三間娛樂場經營兌換櫃檯的許可。
相關法規 :
  • 第32/93/M號法令 - 通過澳門地區金融體系的法律制度--數項廢止。
  • 第10/2002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負風險形式在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地點經營兌換櫃台。
  • 第20/2008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五個兌換櫃檯。
  •  
    相關類別 :
  • 兌換店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7/201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七月五日第32/93/M號法令核准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第三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廢止許可

    廢止第10/2002號第20/2008號行政命令給予“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在下列三間娛樂場經營兌換櫃檯的許可:

    (一)設於氹仔“新世紀酒店”的“新世紀娛樂場”;

    (二)設於氹仔“君怡酒店”的“澳門賽馬會娛樂場”;

    (三)設於澳門“假日酒店”的“澳門假日鑽石娛樂場”。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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