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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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6/2010號行政法規:
第7/2010號行政法規:
第8/2010號行政法規:
第8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第31/2009號行政法規(《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第十一條第一款所指編製參與人的臨時名單以及作出通知的期間。
第8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與十九名供應商訂立供應“協議藥物及其他藥用產品”的合同。
第8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8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8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第8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有關外地僱員住宿地點應符合的最低衛生、居住條件,以及以現金支付時的最低金額。
第8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僱主每月須就每名實際受聘的外地僱員繳付的聘用費。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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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0/2010號行政命令:
第21/2010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