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在第7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定的期限結束後,可繼續透過代理發行機構接受更換回收的澳門幣十元紙幣。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0年3月3日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刊登日期: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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