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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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26/2009號行政命令: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Sociedade de Jogos de Macau, S.A.”)以風險自負形式在名為“海立方娛樂場”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兩個兌換櫃檯。
第127/2009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有關解除《澳門特別行政區(氹仔客運碼頭)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海上客運服務營運合同》協議的公證契約的簽署人。
附註:印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2/2009號法律:
第49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其他街頭經營者及街市攤檔承租人繳付二零一零年全年度的費用及檢疫費用。
第49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科學館”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第49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