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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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62/2009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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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出境及互免填報入境申報表協議》。
第43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4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4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指定澳門中華總商會為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六日訂於布魯塞爾的《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第一條戊項所述的A.T.A.單證冊核發公會及第一條己項所述的聯保公會。
第44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4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4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立法會: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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