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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5/2009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9/2009

刊登日期:

2009.9.28

版數:

1504-1505

  • 許可“中國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改名為“中國太平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法規 :
  • 第27/97/M號法令 - 設立在澳門地區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新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中國太平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5/2009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許可

    許可經第29/2002號行政命令獲許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並經營一般保險業務的“中國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Seguros da China (Macau)S.A.”)改名為“中國太平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Seguros da China Taiping (Macau), S.A.”,英文名稱為“China Taiping Insurance (Macau) Company Limited”)。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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