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援四川地震災後重建的合作協議》。
- 許可訂立供應“消防頭盔”的合同。
- 發行並流通以“中國內地景觀 二”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認可本批示附表所載的機構為“產品安全的一般制度”所指的檢驗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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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法語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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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歐洲研究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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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