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立法會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27/2008

刊登日期:

2008.7.7

版數:

734

  •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6/2008號法律。
相關法規 :
  • 第58/95/M號法令 - 核准《刑法典》。
  • 第6/2008號法律 - 打擊販賣人口犯罪。
  •  
    相關類別 :
  • 刑法 - 刑事訴訟法 - 保安司司長 - 非法移民 - 法院 - 治安警察局 - 社會工作局 - 阻嚇販賣人口措施關注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6/2008號法律的中、葡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

    第二條所增加的《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A條第三款,原文為:

    “……則以上兩款所定刑罰的最低及最高限度均加重三分之一”

    應改為:

    “……則上款所定刑罰的最低及最高限度均加重三分之一”。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於立法會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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