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422,829.95(澳門幣肆拾貳萬貳仟捌佰貳拾玖元玖角伍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422,829.95 | |
總收入 | 422,829.95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5-02-0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422,829.95 |
總開支 | 422,829.95 |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主席:黃少澤——秘書:Carlos Alberto Anok Cabral——委員:張玉英,Fernando Plácido Carion——司庫:楊春麗——代表財政局之委員:羅鵲萍。
透過第25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與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立「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中壓電網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然而,按已完成工作的進度,須修改第25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定的分段支付,整體費用仍為$7,040,000.00(澳門幣柒佰零肆萬元整)。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將第25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修改如下:
2004年 | $ 6,688,000.00 |
2008年 | $ 352,000.00 |
二、二零零八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分類07.03.00.00.21、次項目7.020.101.13之撥款支付。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6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核准的《職業稅規章》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按照本批示附件一修改《職業稅規章》第二十九條所載的M/2格式印件,附件一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按照本批示附件二設立M/2B格式印件,該印件為《職業稅規章》第二十九條所載的M/2格式印件的延伸,附件二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背面 |
填表須知及指示一、僱主應由僱用僱員或散工日起計,十五天期限內,填寫本表及附同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送交澳門財稅廳。 二、第三欄「身份證明文件」之類別,請以下列代號表示: 15 = 非本地勞工證 20 = 澳門居民身份證(永久或非永久性) 26 = 特別逗留證 三、第四欄「地址」,須填寫僱員的詳細及正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的地址。 四、如僱員欲接收相關的稅務訊息,請填寫第六欄,並選擇接收語文。 五、第七欄「僱主」,須填寫有關商號相應之營業稅檔案編號(公鈔編號)或由職業稅中心所發出之僱主編號。 六、如僱員欲修改職業稅的個人登記資料,請填寫【登記資料更改表M/2B格式】。 七、如對填寫本表或其他職業稅稅務事宜有疑問,可向稅務諮詢中心(電話:2833 6886)查詢。 |
背面 |
填表須知及指示一、如職業稅登記資料有任何更改,納稅人應在有關事實發生日起計,十五天期限內,填寫本申報表及附同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送交澳門財稅廳。 二、第三欄「身份證明文件」之類別,請以下列代號表示: 15 = 非本地勞工證 20 = 澳門居民身份證(永久或非永久性) 26 = 特別逗留證 三、第四欄「更改事項」,選擇需更改的事項並將資料填寫到對應的欄內。 四、第五欄「地址」,須填寫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內之地址。為避免因地址不詳而引致之郵誤,請填寫詳細及完整的地址。 五、如欲接收相關的稅務訊息,請填寫第八欄及選擇接收語文。 六、如對填寫本表或其他職業稅稅務事宜有疑問,可向稅務諮詢中心(電話:2833 6886)查詢。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19,839,080.01(澳門幣壹仟玖佰捌拾叁萬玖仟零捌拾元零壹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19,839,080.01 | |
總收入 | 19,839,080.01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7-02-0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19,839,080.01 |
總開支 | 19,839,080.01 |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於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唐偉良,Maria Helena dos Remédios Vicente Lei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海關福利會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65,999.04(澳門幣陸萬伍仟玖佰玖拾玖元零肆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65,999.04) | |
總收入 | (65,999.04)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2-00-00-00-00 | 資產及勞務 | ||
02-03-00-00-00 | 勞務之取得 | ||
02-03-09-00-00 | 未列明之負擔 | ||
5-02-0 | 02-03-09-00-99 | 其他 | (65,999.04) |
總開支 |
(65,999.04)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於海關福利會——主席:徐禮恆海關關長——副主席:賴敏華 海關副關長——委員:雲大衛 財政局公共開支處二等高級技術員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門監獄基金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531,157.94(澳門幣伍拾叁萬壹仟壹佰伍拾柒元玖角肆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531,157.94) | |
總收入 | (531,157.94)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2-00-00-00 | 資產及勞務 | ||
02-01-00-00 | 耐用品 | ||
1-02-2 | 02-01-05-00 | 工場、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 (100,000.00) |
02-02-00-00 | 非耐用品 | ||
1-02-2 | 02-02-01-00 | 原料及附料 | (100,000.00) |
02-02-07-00 | 其他非耐用品 | ||
1-02-2 | 02-02-07-00-05 | 廠房、修理廠及化驗室用品 | (51,157.94) |
02-03-08-00 | 各項特別工作 | ||
3-03-0 | 02-03-08-00-02 | 技術及專業培訓 | (180,000.00) |
07-00-00-00 | 投資 | ||
1-02-2 | 07-10-00-00 | 機械及設備 | (100,000.00) |
總開支 | (531,157.94)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於澳門監獄基金——澳門監獄基金委員會——主席:李錦昌,委員:Manuel João Vasques Ferreira da Costa,黃妙玲
鑑於判給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執行「友誼大橋維修及保養之研究——斜拉索系統檢查及索力之測定」的服務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訂立「友誼大橋維修及保養之研究——斜拉索系統檢查及索力之測定」的執行合同,金額為$6,233,800.00(澳門幣陸佰貳拾叁萬叁仟捌佰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 4,987,040.00 |
2009年 | $ 1,246,760.00 |
二、二零零八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分類07.04.00.00.28、次項目8.051.036.14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九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4,803,864.66(澳門幣肆佰捌拾萬叁仟捌佰陸拾肆圓陸角陸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4,803,864.66 | |
總收入 | 4,803,864.66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1-02-1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4,803,864.66 |
總開支 | 4,803,864.66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於檢察長辦公室——檢察長——何超明
鑑於判給新中國新聞有限公司向新聞局提供網上專供資訊服務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新中國新聞有限公司簽訂向新聞局提供網上專供資訊服務的執行合同,金額為$1,392,525.60(澳門幣壹佰叁拾玖萬貳仟伍佰貳拾伍元陸角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 812,306.60 |
2009年 | $ 580,219.00 |
二、二零零八年的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二十四章「新聞局」內經濟分類「02-03-08-00-99其他」帳目的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九年的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的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863,043.02(澳門幣捌拾陸萬叁仟零肆拾叁圓零貳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863,043.02 | |
總收入 | 863,043.02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8-09-0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863,043.02 |
總開支 | 863,043.02 |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於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主席——梁維特,全體委員會委員——梁文耀——馬若龍——張素梅——黃就順——陳恩讚——王志石——陳錫僑——何錦霞——彭為錦。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82,641.34(澳門幣捌萬貳仟陸佰肆拾壹元叁角肆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82,641.34 | |
總收入 | 82,641.34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8-07-1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82,641.34 |
總開支 | 82,641.34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於消費者委員會——全體委員會——主席:崔世昌——委員:姚汝祥、李萊德、郭林、王宗德、黃國勝、馮國康、林淑源、莫志偉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廉政公署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1,498,022.34(澳門幣壹佰肆拾玖萬捌仟零貳拾貳元叁角肆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1,498,022.34) | |
總收入 | (1,498,022.34)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1-02-1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1,498,022.34) |
總開支 | (1,498,022.34)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於廉政公署——廉政專員——張裕
透過第33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與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訂立「氹仔新碼頭地下停車場及商業區域建造工程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的執行合同。
然而,按已完成工作的進度,須修改第33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定的分段支付,整體費用仍為$3,800,000.00(澳門幣叁佰捌拾萬元整)。
行政長官行使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將第33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修改如下:
2007年 | $ 3,420,000.00 |
2008年 | $ 380,000.00 |
二、二零零八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分類07.03.00.00.15、次項目8.090.208.04之撥款支付。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鑑於判給國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執行「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校舍大樓連學生宿舍興建工程之工程監察」的服務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國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訂立「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校舍大樓連學生宿舍興建工程之工程監察」的執行合同,金額為$3,102,000.00(澳門幣叁佰壹拾萬貳仟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 1,269,000.00 |
2009年 | $ 1,692,000.00 |
2010年 | $ 141,000.00 |
二、二零零八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分類07.03.00.00.14、次項目3.021.146.04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等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鑑於判給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執行「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校舍大樓連學生宿舍興建工程之質量控制」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訂立「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校舍大樓連學生宿舍興建工程之質量控制」的執行合同,金額為$1,925,893.20(澳門幣壹佰玖拾貳萬伍仟捌佰玖拾叁元貳角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 787,865.40 |
2009年 | $ 1,050,487.20 |
2010年 | $ 87,540.60 |
二、二零零八年之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分類07.03.00.00.14、次項目3.021.146.03之撥款支付。
三、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之負擔將由登錄於該等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之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鑒於二月二日第11/98/M號訓令許可設立一間名為“誠興投資亞洲有限公司”的金融公司。
考慮到該金融公司通過有依據的申請,要求批准修改其章程,而有關要求已取得澳門金融管理局透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第261/CA號決議,發表贊同意見。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二十六日第15/83/M號法令第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按照澳門金融管理局建議,批准“誠興投資亞洲有限公司”修改相關章程。
二、本批示即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房屋局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6,919,400.31(澳門幣陸佰玖拾壹萬玖仟肆佰元叁角壹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6,919,400.31 | |
總收入 | 6,919,400.31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6-01-0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6,919,400.31 |
總開支 | 6,919,400.31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於房屋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候補主席:譚光民——委員:李潔如,林瑞雯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門大學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11,714,273.65(澳門幣壹仟壹佰柒拾壹萬肆仟貳佰柒拾叁元陸角伍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11,714,273.65 | |
總收入 | 11,714,273.65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3-02-1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11,714,273.65 |
總開支 | 11,714,273.65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於澳門大學——校董常設委員會——主席:謝志偉——委員:李沛霖,蔡冠深,王宗發,姚偉彬,蘇朝暉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368,735.77(澳門幣叁拾陸萬捌仟柒佰叁拾伍元柒角柒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368,735.77) | |
總收入 | (368,735.77)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2-00-00-00-00 | 資產及勞務 | ||
02-01-00-00-00 | 耐用品 | ||
5-01-0 | 02-01-01-00-00 | 建設及大型裝修 | (368,735.77) |
總開支 | (368,735.77)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其他成員:容光耀,張鴻喜,張惠芬,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法務公庫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11,080,558.32(澳門幣壹仟壹佰零捌萬零伍佰伍拾捌元叁角貳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11,080,558.32 | |
總收入 |
11,080,558.32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1-02-1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11,080,558.32 |
總開支 | 11,080,558.32 |
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於法務公庫——行政委員會——主席:張永春——委員:甄倩敏——委員:李勝里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二零零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980,391.49(澳門幣玖拾捌萬零叁佰玖拾壹元肆角玖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單位 : 澳門幣 |
職能分類 |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收入 | |||
資本收入 | |||
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 980,391.49 | |
總收入 | 980,391.49 | ||
開支 | |||
經常開支 | |||
05-00-00-00-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04-00-00-00 | 雜項 | ||
1-02-1 | 05-04-00-00-90 | 備用撥款 | 980,391.49 |
總開支 | 980,391.49 |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於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管理委員會——主席:岑浩輝——委員:賴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