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規定公務人員工作表現的獎賞制度。
- 訂定審計署的組織及運作。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訂修改“澳門地區電力之生產、進出口、輸送、分配及出售之專營特許合同”的公證契約的簽署人。
- 許可“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負風險形式在名為“新葡京娛樂場”經營兩個兌換櫃檯。
- 禁止向黎巴嫩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武器和各類有關物資,以及禁止向黎巴嫩境內的任何實體或個人提供任何與提供、生產、維修或使用有關的技術訓練或援助。
- 許可修改第25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核准旅遊學院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及執行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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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互動教育科技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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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虛擬環境設計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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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交易互動多媒體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