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2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以及由第17/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第六條和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貸學金申請人每月家庭人均收入的限制如下:

家庭成員人數

每月人均收入

1

$ 6,500

2

$ 6,000

3

$ 5,600

4

$ 5,000

5人或以上

$ 4,700

二、貸學金及獎學金每月金額如下:

國家及地區

發放金額

中國

澳門

高等教育

$ 2,500

大學預科

$ 2,000

 內地

$ 1,500

台灣

$ 2,500

香港

$ 4,000

其他國家和地區

$ 4,000

三、特別助學金每月金額相當於上款訂定的金額另加百分之二十。

四、受益人的旅費開支等於或超過$2,000(澳門幣貳仟元)可申請旅費津貼。

五、旅費津貼金額上限為$6,500(澳門幣陸仟伍佰元)。

六、受益人的住宿開支每年等於或超過$4,800(澳門幣肆仟捌佰元)可申請住宿津貼。

七、住宿津貼金額上限為每月$1,500(澳門幣壹仟伍佰元)。

八、廢止第18/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九、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七/二零零八學年起實施。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葡文版本

第2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及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重新公佈經第99/2002號第17/2003號第84/2003號第10/2004號第83/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此附表載於本批示附件內,並為本批示組成部分。

二、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內,並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使用《體育發展局轄下運動場新收費表》,以取代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的附表。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翌日生效,並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表一

體育發展局轄下的體育設施

得勝體育中心
巴坡沙體育中心
鮑思高體育綜合體
澳門體育綜合體
望廈體育館
塔石體育館
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
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
嘉模泳池
保齡球中心
網球學校
澳門國際射擊中心
水上運動青年中心
竹灣水上活動中心
運動醫學中心
路環小型賽車場

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

表I ——租場費用

體育設施 日間
每小時
收費
夜間(1)
每小時收費
冷氣費
(每小時
收費)
全日收費 暖水泳池
每小時
收費
得勝體育中心
體育室(A/B $ 80 包括在內
巴波沙體育中心
游泳池(室內) 69
$ 150(2)
10月至翌年5月
$ 300(2)
多用途運動場 $ 30 $ 50(1)
鮑思高體育綜合體
人造草場 $ 100 $ 150(1)
游泳池(室內) 69
$ 150(2)
10月至翌年5月
$ 300(2)
體育室(A/B $ 80 包括在內
澳門體育綜合體
草場 $ 300

第一級-$ 500
第二級-$ 700
第三級-$ 900
(1)(4)

田徑跑道(全場) $ 50

第一級-$ 250
第二級-$ 450
第三級-$ 650
(1)(4)

A泳池(室內) 6月至9月
$ 150(2)
10月至翌年5月
$ 300(2)
B泳池(室內) 6月至9月
$ 100(2)
10月至翌年5月
$ 200(2)
健身室A(球場)/B(泳池) $ 50 $ 50
多功能室 小 - $ 100 包括在內
體育室(A/B室) $ 80 $ 100
望廈體育館
體育館(A/B館) $ 100 $ 200
多功能室 小 - $ 100
大 - $ 400
包括在內
塔石體育館
體育館A館
(體育課用場可
參照較低收費)
非牟利性活動 $ 500 $ 400 場租-
$ 6,000
冷氣-
$ 4,800
教育機構的
畢業典禮
$ 8,000(5)
商業活動(6) $ 1,000 $ 1,300(1) $ 400 場租-
$ 15,000(7)
冷氣-
$ 4,800
體育館B館 非牟利性活動 $ 50
(08:00~18:00)
$ 100
(18:00~23:00)
$ 200 冷氣-
$ 2,400
體育館大堂(850m2 $ 3,000 包括在內
更衣室(包括濕或乾桑拿房) $ 50/間 包括在內
$ 250/9間 包括在內
多功能室 小- $ 100
中- $ 200
大- $ 400
包括在內
LED大屏幕設備 $ 500
額外臨時電力附加費-100A(8) $ 60
活動前使用場館
做搭建活動設施工作
$ 400 場租-
$ 4,000
 
澳門奧林匹克體育綜合體
澳門運動場
草場 非商業活動 $ 500

第一級- $ 700
第二級- $ 900
第三級- $1,100
(1)(4)

商業活動 場租-
$ 15,000 (7)
人造草場 $ 200 第一級- $ 300
第二級- $ 400
第三級- $ 600
(1)(4)
田徑跑道(全場) $ 100 第一級- $ 300
第二級- $ 500
第三級- $ 700
(1)(4)
熱身區 / 投擲區 $ 50
體育館(全場) $ 300 $ 300
體育館(A/B/C場) $ 100 $ 100
更衣室(包括濕或乾桑
拿房以及按摩池)
$ 50/間 包括在內
健身室GA41(首層) $ 50 $ 50
多功能室 小 - $ 100
中 - $ 200
大 - $ 400
包括在內 — 
主包廂(非商業活動) $ 1,000 包括在內 $ 5,000
其他包廂(非商業活動) $ 500 包括在內 $ 2,000
LED大屏幕設備 $ 500
額外臨時電力附加費-100A(8) $ 60
戶外天地
網球場 $ 30  $ 50(1)
籃球場 $ 30  $ 50(1)
小型足球場 $ 200 $ 300(1)
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
50米泳池 6月至9月
$ 500(3)
10月至翌年5月
$ 1,000(3)
25米泳池 6月至9月
$ 300(2)
10月至翌年5月
$ 600(2)
健身室 $ 50 $ 50
多功能室 中 - $ 200
大- $ 400
包括在內    
蒸汽浴室(濕/乾) $ 50/間
氹仔嘉模泳池
A泳池(室內) 6月至9月
$ 100(2)
10月至翌年5月
$ 300(2)
B泳池(室外) $ 100
多功能室 $ 100 包括在內
體操室(A/B室) $ 80 包括在內
保齡球中心
保齡球場
保齡球道1-24號球道 $ 20/局
(09:00~19:00)
$ 30/局
  (19:00~22:00)
包括在內
多功能室 小 - $ 100
中 - $ 200
大 - $ 400
包括在內
儲物櫃 $ 45/月
$ 225/半年
$ 360/年
壁球場
壁球室(A/B/C室) $ 30 包括在內
網球學校
網球場 $ 30 $ 50(1)
球場主場(9) $ 1,000 $ 1,500 (1)
多功能室 小 - $ 100
中 - $ 200
包括在內
澳門國際射擊中心
10m靶場(10) $ 30/條 $ 300
25m靶場(10) $ 50/條 $ 300
50m靶場(10) $ 30/條 $ 300
決賽館(11)
多功能室 小- $ 100 包括在內
水上運動青年中心
多功能室 小- $ 100 包括在內
儲物櫃 $ 45/月
$ 225/半年
$ 360/年
竹灣水上活動中心
多功能室 小- $ 100 包括在內
儲物櫃 $ 45/月
$ 225/半年
$ 360/年
運動醫學中心
多功能室 小- $ 100 包括在內

註:

(1)夜間收費:夏季(6月至9月)由下午7時開始,冬季(10月至翌年5月)由下午6時開始;
(2)每線收費:6月至9月澳門幣$30.00,10月至翌年5月澳門幣$60.00。每條水線不可超過12人使用;
(3)每線收費:6月至9月澳門幣$100,10月至翌年5月澳門幣$150。每條水線不可超過20人使用;
(4)第一級收費:提供適合一般訓練用途的照明系統;第二級收費:提供適合賽事用途的照明系統;第三級收費:提供舉辦國際性賽事的照明系統(適合直播);
(5)提供輔助設施包括:冷氣、LED 大屏幕、鋪設地膠、更衣室之使用,以及可在場內作額外設施加建工作;
(6)除基本收費外,將因應所需配合事項,另付場地運作費。如人工費、設備費、行政費等等;
(7)場地開放時間外的用場需另繳每小時$1,000;
(8)額外臨時電力附加費並不包括電線;
(9)只供比賽用;
(10)本場地不提供靶紙、子彈以及槍械;
(11)如在體育館舉行其既定項目以外的運動,可參照該運動於本局相關體育場館之收費。

多功能室:

小 - 50m2以下能容納約20人;
中 - 50m2 ~ 150m2 能容納約60人及;
大 -150m2以上能容納100人~200人;

表II —— 個人租場費用

體育設施 18歲以下或持頤老咭人士 公眾18歲或以上收費
巴坡沙體育中心
泳池門票 $ 5 $ 15
鮑思高體育綜合體
泳池門票 $ 5 $ 15
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
泳池門票 $ 10 $ 20
氹仔嘉模泳池
泳池門票 $ 5 $ 15
氹仔嘉模泳池月票 $ 100 $ 150
得勝體育中心
壁球室(A / B室) $ 30/小時
澳門體育綜合體(泳池)
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望廈體育館
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羽毛球門票 $ 10/小時
澳門奧林匹克體育綜合體
澳門運動場
乒乓球門票  $ 10/小時
水上活動中心
門票*  $ 5

表III——停泊船隻費用

船主/艇隻使用証年費 $ 20
船隻類別 竹灣水上活動中心/水上運動青年中心
年費
船隻(大於7m) $ 4,700
船隻(5m至7m)  $ 3,500
船隻(少於5m) $ 2,000
水上電單車(雙座位) $ 1,000
水上電單車(單座位) $ 600
帆船、Otter帆船、樂觀者型及雷射型帆船 $ 2,000
滑浪風帆(室內) $ 300
滑浪風帆(室外) $ 200
獨木舟 $ 200

備註:

除特定情況外,水上運動青年中心只供非機動性艇隻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