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訂定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
- 許可訂立澳門宋玉生廣場315-363號獲多利中心“B11”、“C11”、“D11”、“E11”及“F11”獨立單位的租賃合同。
- 許可訂立澳門宋玉生廣場315-363號獲多利中心“K11”、“L11”、“M11”、“N11”、“O11”、“P11”及“Q11”獨立單位的租賃合同。
- 許可訂立關閘邊檢大樓清潔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新廉政公署、審計署大樓及景觀整治之圖則”編製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治安警察局第二警司處大樓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之監察”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修改六月十二日第16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核准社會保障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在第23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增加第十五款至第二十四款,並修改該批示第二款(三)項及第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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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日間及工餘學制的職業技術高中教育的「平面設計課程」的課程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