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1/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7/2006

刊登日期:

2006.7.3

版數:

874-877

  • 核准日間及工餘學制的職業技術高中教育的「平面設計課程」的課程計劃。
被廢止 :
  • 第22/2021號行政法規 - 非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制度。
  •  
    相關法規 :
  • 第54/96/M號法令 - 規範「技術及職業教育」--廢止九月四日第44/82/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技術及職業教育及藝術教育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2/2021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51/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第五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日間及工餘學制的職業技術高中教育的『平面設計課程』的課程計劃。該課程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中並成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為了本批示的效力,平面設計課程的定義及指引總方針,按照下列專業輪廓訂定之:

    作為平面設計技術員,學員於完成課程時,除了其他職務外,應能履行平面設計範疇的技術職務,以及初步掌握平面設計方面的應用技術知識,以達到投身該項職業之目的。

    三、為著投身職業生涯的目的,授予畢業生平面設計技術員證書;而為了繼續升學的目的,則授予等同於同等年期的高中教育課程的文憑。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高中平面設計課程(日間課程)

    培訓領域  培訓內容 課時(小時) 合共
    高一 (a) 高二 (a) 高三 (a)
    社會文化 中國語言及文化 200 5 200 5     400
    葡萄牙語言及文化 80 2 80 2     160
    個人及社會發展 40 1 40 1     80
    數學 160 4 160 4     320
    社會科學 160 4 160 4     320
    體育 80 2 80 2     160

    合共

    720   720       1440
    專業科技與實踐 專業英語 120 3 120 3     240
    藝術史及設計史 40 1 40 1 40 1 120
    電腦應用 80 2 120 3 160 4 360
    描繪及插畫 120 3 120 3 160 4 400
    攝影基礎     80 2     80
    設計1 - 設計原理及色彩學 120 3         120
    設計2 - 印刷輸出與廣告設計         120 3 120
    合共 480   480   480   1440
      總計 2400 480   2880
    專業實習 實習一般在實際工作環境中進行。
    鑑於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實習課得以模擬實踐及實際實踐之形式進行。
    實習活動應與本課程的工作特徵相符。
      720 720
     

    總計

      1200 3600

    專業能力考試

    (a)屬指引性的每週時間表的課時,因要視乎有關課程的性質及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附件II的f)的規定而定。

    高中平面設計課程(工餘課程)

    培訓領域  培訓內容 課時(小時) 合共
    高一 (a) 高二 (a) 高三 (a)
      中國語言及文化 160 4 160 4     320
    葡萄牙語言及文化 120 3 120 3     240
    個人及社會發展 80 2 80 2     160
    社會文化 數學 160 4 160 4     320
    外語——英語 120 3 120 3     240

    合共

    640   640       1280
    專業科技與實踐 藝術史及設計史 40 1 40 1 40 1 120
    電腦應用 80 2 120 3 160 4 360
    描繪及插畫 120 3 120 3 160 4 400
    攝影基礎     80 2     80
    設計1 -設計原理及色彩學 120 3         120
    設計2 - 印刷輸出與廣告設計         120 3 120

    合共

    360   360   480   1200
     

    總計

    2000 480   2480
    專業實習 實習一般在實際工作環境中進行。
    鑑於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實習課得以模擬實踐及實際實踐之形式進行。
    實習活動應與本課程的工作特徵相符。
      520 520
     

    總計 

      1000 3000

    專業能力考試

    (a)屬指引性的每週時間表的課時,因要視乎有關課程的性質及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附件II的f)的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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