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40/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3/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7/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的第25/2005號行政法規。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