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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1/200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46/2005

刊登日期:

2005.11.14

版數:

1041

  • 將數名檢察院外籍司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10/1999號法律 - 通過《司法官通則》。
  • 第5/1999號行政命令 - 關於檢察院司法官的任命。
  • 第51/2005號行政命令 - 將數名檢察院外籍司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  
    相關類別 :
  • 檢察長辦公室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1/200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九十條第三款,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0/199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5/1999號行政命令任命的下列外籍檢察院司法官,其聘用合同續期兩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Augusto Serafim de Basto do Vale e Vasconcelos(韋高度);
    Vitor Manuel Carvalho Coelho (高偉文);
    Manuel de Amorim Corga (高文禮)。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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