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3/2003號行政法規:
第241/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4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立法會:
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經第9/2003號法律通過的《勞動訴訟法典》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