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3/2003號決議
公報編號:
43/2003
刊登日期:
2003.10.27
版數:
1479
行政委員會已提交二零零四年度立法會預算以便進行審議。
根據十二月四日第11/2000號法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立法會議決通過二零零四年預算。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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