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6/2003

刊登日期:

2003.2.10

版數:

108

  •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的第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基本法頒佈十週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基本法頒佈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相關類別 :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鑒於刊登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第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有關准許發行郵品“澳門基本法頒佈十週年”的第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現更正如下:

    原文為:“…澳門基本法頒佈十週年…”

    應改為:“…澳門基本法頒佈十周年…”。

    二零零三年二月五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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