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4/2003

刊登日期:

2003.1.27

版數:

39

  • 組成第10/2002號法律之澳門特別行政區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的經濟分類01-02-10-00的名稱(通過二零零三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OR/2003),並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生效及執行)。
相關法規 :
  • 第10/2002號法律 - 通過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OR/2003),並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生效及執行。
  •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鑒於組成第10/2002號法律之澳門特別行政區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第一章第七組的經濟分類01-02-10-00的名稱有誤,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更正。因此:

    原文為:

    “不定或臨時酬勞”

    應改為:

    “各項補助——現金”。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