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03

  • 核淮並執行印務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印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印務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45,300,000.00(肆仟伍佰叁拾萬圓正),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

    印務局二零零二年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行政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黃志雄,莊綺雯(財政局代表)

    ———

    印務局之人員編制

    a) 該等職位於出現空缺時予以取消。

    法規:

    第5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10

    • 核准並執行廉政公署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第10/2000號法律 - 《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  
    相關類別 :
  • 廉政公署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及第10/2000號法律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廉政公署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65,602,000.00(陸仟伍佰陸拾萬零貳仟圓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廉政公署二零零二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預算

    支出預算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澳門廉政公署——專員 張裕

    ———

    廉政公署部門人員配備表

    (八月二十一日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所指者)

    法規:

    第5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16

    • 核准並執行文化基金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文化基金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83,920,000.00(捌仟叁佰玖拾貳萬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文化基金二零零二年本身預算

    文化局

    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下列獨立預算公布於附件:

    第十六屆澳門國際音樂節

    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

    第十三屆澳門藝術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於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何麗鑽 ——其他成員:麥潔群,王世紅,林國洪,謝倩儀

    法規:

    第53/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23

    • 核准並執行郵政儲金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儲金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3/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以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0/9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郵政儲金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郵 政 儲 金 局

    二零零二年營運預算

    澳門幣

    * 郵政儲金局沒有本身之員工維持經營運作,所需之人員均由郵政局提供。有關成本計算見賬目73號——第三者提供之勞務。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於澳門——行政委員會:陳念慈,楊寶儀

    法規:

    第5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24

    • 核准並執行政府船塢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海事及水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政府船塢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42,250,000.00(肆仟貳佰貳拾伍萬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政府船塢二零零二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預算

    開支預算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於政府船塢——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進——委員:黃錦輝,冼桓球,白海倫,黃振方

    ———

    政 府 船 塢 之 人 員 編 制

    備註:(a)職位於出缺時予以消滅。

    法規:

    第5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28

    • 核准並執行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環境保護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9,412,300.00(玖佰肆拾壹萬貳仟叁佰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二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

    開支

    ———

    法規:

    第5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33

    • 以色列國國民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相關法規 :
  • 第55/95/M號法令 - 修正及更新入境、逗留及在澳門定居之一般制度──廢止一月三十一日第2/90/M號法令。
  • 第2/1999號行政長官批示 - 關於若干國家的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  
    相關類別 :
  • 免簽證 - 治安警察局 - 身份證明局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月三十一日第55/95/M號法令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色列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二、對上述國家的國民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逗留,得適用經必要配合後的十月三十一日第55/95/M號法令第九條至第十三條的規定,該法令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7/2000號第6/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

    三、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法規:

    第5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33

    • 核准並執行澳門基金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相關法規 :
  • 第53/93/M號法令 - 修改自治機關及基金會之財政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澳門基金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1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澳門基金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澳門幣92,700,000.00(玖仟貳佰柒拾萬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

    澳門基金會

    二零零二年度本身預算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於澳門——行政委員會——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於澳門——行政委員會——主席:吳榮恪,委員:李崇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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