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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9/2001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47/2001

刊登日期:

2001.11.19

版數:

1482

  • 命令一名定期委任的檢察院法官以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相關法規 :
  • 第48/2000號行政命令 - 委任一名法律碩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
  • 第49/2001號行政命令 - 命令一名定期委任的檢察院法官以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  
    相關類別 :
  • 檢察長辦公室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9/200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五十條(九)項、第九十條第三款、以及第10/1999號法律第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獨一條

    胡曉,法律碩士,其係根據第48/2000號行政命令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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