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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49/200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五十條(九)項、第九十條第三款、以及第10/1999號法律第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獨一條

胡曉,法律碩士,其係根據第48/2000號行政命令以定期委任方式獲委任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起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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