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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41/2000號行政命令

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訂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在確定澳門高等教育一般規範架構的同時,七月二十四日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規章也訂立了頒授碩士學位應遵守的規則;

因此,根據上述規章規定,屬資訊科技領域的理學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已由澳門科技大學的學術及教學委員會審議。直至目前為止,資訊科技這門新的知識和教育並未正式在澳門高等教育制度出現,故該課程既為研究和調查方面帶來厚望,亦為澳門成為促進及推廣知識、教育和研究的國際中心作出貢獻。

基於此;

在“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議下;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訂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及七 月二十四日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規章中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核准課程

核准載於本行政命令附件屬資訊科技領域的理學碩士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該附件構成本行政命令的組成部份。

第二條

專業的領域

該課程包括計算機技術及其應用和電子資訊科技兩個專業。

第三條

授課期限

本課程的任何一個專業均須授課十二個月。

第四條

論文

根據七月二十四日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頒授碩士及博士學位規章第五條第三款第二項的規定,該課程還包括原創論文答辯。

第五條

論文的提交及答辯

論文的提交及答辯須於課程學習部份結束後十八個月內或於有關規章所定期限內完成。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發佈。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附件*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30/2003號行政命令

理學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計算機技術及應用專業

科目 種類 學分
算法與算法複雜性理論 必修 4
高等數值分析 4
最優化理論基礎 3
微計算機系統設計 4
資訊網絡 4
軟件工程技術和設計 4
研究導論和論文撰寫 3
多媒體計算機技術 選修* 4
數據安全 4
組合數學 4
文獻閱讀與專題報告 必修 2

*學生須選修2個科目。

電子資訊科技專業

科目 種類 學分
高等數值分析 必修 4
最優化理論基礎 3
統計信號處理 3
模式識別 4
通訊系統仿真和設計 3
通信網理論基礎 3
人工神經網絡 3
研究導論與論文撰寫 3
語音信號處理專題 選修* 4
數碼圖像處理專題 4
寬頻資訊網絡 4
電子系統仿真和VHDL 4
文獻閱讀與專題報告 必修 2

*學生須選修2個科目。

每個專業之總學分: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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