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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26/2000

刊登日期:

2000.6.26

版數:

850

  • 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7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中所批准的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帳目計劃的中文本。
相關法規 :
  • 第7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的帳目計劃。
  •  
    相關類別 :
  • 澳門基金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六百零六頁《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70/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中批准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帳目計劃之中文本存有不正確之處。

    因此,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現將帳目計劃的解釋說明中第四組別--固定資產投資,相應的第49號--財政固定資產投資準備金,更正如下:

    原文為:“這一帳目用於記錄當市值低於購賣 …”

    應改為:“這一帳目用於記錄當市值低於購買 …”。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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