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2/2023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7/2023

刊登日期:

2023.2.13

版數:

128-539

  • 修改第11/2020號行政法規《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
相關法規 :
  • 第11/2020號行政法規 - 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
  •  
    相關類別 :
  • 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 - 市政署 - 衛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2023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11/2020號行政法規

    《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補充性行政法規。

    第一條

    取代附表

    第11/2020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所指的附件表一及表二,分別由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表一及表二取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附件

    (第一條所指者)

    表一

    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列表

    表二

    食品中農藥最高再殘留限量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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