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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30/2011

刊登日期:

2011.7.25

版數:

1461

  • 第41/2011號行政命令。
相關法規 :
  • 第41/2011號行政命令 - 解除一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司法官的官職。
  •  
    相關類別 :
  • 檢察院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鑑於公佈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41/2011號行政命令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規定,更正如下:

    原文為:“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起予以解除。”

    應改為:“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七日起予以解除。” 。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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