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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82/89/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1/1989

刊登日期:

1989.5.22

版數:

2746

  • 核准監務暨社會重返司獄警之級別--撤消一月一日第1/77/M號訓令第九條及五月二十六日第92/84/M號訓令。
被廢止 :
  • 第32/2004號行政法規 -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制服規章
  •  
    廢止 :
  • 第92/84/M號訓令 - 將一月一日第一/七七/M號訓令核准之制服設計適用於澳門政府監獄吏長。
  •  
    相關法規 :
  • 第1/77/M號訓令 - 核准澳門政府監獄人員制服計劃--撤銷一九六四年三月七日第七四八八號訓令。
  • 第62/88/M號法令 - 訂定重組監務暨社會重返司獄警特別職程--撤消七月六日第61/85/M號法令第二及第五條條文。
  • 第82/89/M號訓令 - 核准監務暨社會重返司獄警之級別--撤消一月一日第1/77/M號訓令第九條及五月二十六日第92/84/M號訓令。
  • 第83/89/M號訓令 - 核准監務暨社會重返司警衛人員使用之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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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懲教管理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32/2004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82/89/M號訓令

    五月二十二日

    鑑於七月十一日第62/88/M號法令所載監務暨社會重返司獄警專有職程的重組;

    又鑑於有需要賦予獄警適合新職級之肩章;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

    澳門總督合行使二月十七日第1/76號國家基本法頒佈之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五條一款c項及二款所賦予之權,着令如下:

    第一條

    監務暨社會重返司獄警配帶之肩章如下:

    a. 總警司:一枚金色六角星,周圍是金色禾穗,佩戴於兩肩肩帶上,鑲在藍布墊托上(圖一);

    b. 警司:一枚銀色六角星,周圍是銀色禾穗,佩戴於兩肩肩帶上,鑲在藍布墊托上(圖二);

    c. 警長:一枚金色六角星,佩戴於兩肩肩帶上,鑲在藍布墊托上(圖三);

    d. 副警長:一枚銀色六角星,佩戴於兩肩肩帶上,鑲在藍布墊托上(圖四);

    e. 一等警員:兩枚金色四角星,佩戴於左肩肩帶上,鑲在藍布墊托上(圖五);

    f. 警員:一枚金色四角星,佩戴於左肩肩帶上,鑲在藍布墊托上(圖六)。

    第二條

    撤銷一月一日第1/77/M號訓令第九條及五月二十六日第92/84/M號訓令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一日於澳門政府

    着頒行

    總督 文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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