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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 第33/78/M號訓令 | 公報編號: | 8/1978 | 刊登日期: | 1978.2.28 | 版數: | 2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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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被廢止 : | 第45/82/M號法令 - 修正有關給予學生助學金規定--撤銷一九六六年四月一日第46935號國令、二月二十四日第36/73號訓令、三月二十日第2/76/M號法令、十二月四日第199/76/M號訓令、二月二十八日第32/78/M號訓令第一八條、十月二日第31/79/M號法令、十二月十九日第42/81/M號法令及九月二十八日第271-F/79/M號法令規定。第29/95/M號法令 - 為普及免費教育訂定對非營利性私立教育機構給予之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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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 | 第197/78/M號訓令 - 修訂二月廿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第十條條文(關於政府扶助不牟利私立學校)。第252/80/M號訓令 - 修正十二月十六日第一九七/七八/M號訓令第一條修正之二月廿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第一○條條文。第146/81/M號訓令 - 修正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第九條三款內文(資助不牟利私校)。第144/83/M號訓令 - 修正經十二月十三日第二五二/八○/M號訓令第一條所修正之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第一○條條文。第6/89/M號訓令 - 修改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第九、十及十六條條文(給予不牟利私立教育機構資助)。第219/89/M號訓令 - 修訂經一月十二日第六/八九/M號訓令修訂之二月廿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第一六條條文(關於非牟利私立學校資助事宜)。第9/91/M號訓令 - 關於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所指之助學金金額在一九九○-一九九一學年度訂定為一千二百元--撤銷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一九/八九/M號訓令事宜。第16/94/M號訓令 - 調整給予私校學生助學金金額--廢止一月二十一日第九/九一/M號訓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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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 第11/77/M號法律 - 給予不牟利教育事業以適當扶助。第33/78/M號訓令 - 訂定扶助不牟利私立學校的管制規則。第26/86/M號法令 - 訂定關於私校准照及稽查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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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 | 私立教學機構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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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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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8/M號訓令
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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