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21/200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5/2000
刊登日期:
2000.4.10
版數:
257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六月五日第138/98/M號訓令核准的並經十一月二十二日第432/99/M號訓令修改的“體育博彩-足球彩票”規章第五條的行文更改如下:
本行政命令立即生效。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發佈。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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