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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5/201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3/2010

刊登日期:

2010.3.29

版數:

165-166

  • 文化局的人員編制。
被廢止 :
  • 第20/2015號行政法規 - 文化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法規 :
  • 第63/94/M號法令 - 核准澳門文化司署之新組織結構--廢止九月二十五日63/89/M號及五月十四日第20/90/M號法令。
  • 第31/98/M號法令 - 設立附屬於文化司署之澳門博物館行政管理架構。
  •  
    相關類別 :
  • 文化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0/2015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15/201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人員編制

    七月二十日第31/98/M號法令修訂的十二月十九日第63/94/M號法令第二十條所指的文化局的人員編制,由附於本行政命令並作為其組成部分的附表取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附表

    文化局人員編制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 局長 1
    副局長 2
    廳長 6
    處長 5
    組長 5 a)
    科長 3
    高級技術員 6 高級技術員 49
    傳譯及翻譯 --- 翻譯員 5
    技術員 5 技術員 11
    傳譯及翻譯 --- 文案 1
    技術輔助人員 4 技術輔導員 51
    工務 --- 繪圖員 1
    技術輔助人員 3 行政技術助理員 73
    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 1
    照相排版員 1
    總計

    215

    a)於相關組織附屬單位撤銷時予以取消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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