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法規:

第17/78/M號法律

公報編號:

32/1978

刊登日期:

1978.8.12

版數:

996

  • 在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五/七七/M號法律核准之營業稅章程第六條內增設一款項。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法規 :
  • 第15/77/M號法律 - 核准營業稅章程。
  •  
    相關類別 :
  • 《營業稅》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7/78/M號法律

    八月十二日

    營業稅章程

    第一條

    (豁免)

    在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5/77/M號法律核准之營業稅章程第六條內增訂第四款,其內文如下:

    四、營利事業,其固定資本額或投資額,根據稽查人員所作報告,不超過六千元者,被評定為三等,且只須繳納相當于本章程附屬工商業總表所載有關固定稅額的半數。

    第二條

    (生效日期)

    本法律自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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