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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73/GM/96號批示

公報編號:

40/1996

刊登日期:

1996.9.30

版數:

2119

  • 訂定“九八博覽會中的澳門”之組成結構。
相關法規 :
  • 第85/84/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組織結構一般基礎--撤銷四月二十八日第10/79/M號法律。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3/GM/96號批示

    以“海洋是未來的財富”為主題的里斯本世界博覽會將於一九九八年五月至九月期間舉行,下簡稱八九博覽會(EXPO98)。

    選擇這個與葡萄牙人的歷史和性格息息相關的主題是基於,海洋對他們有無 法抗拒的吸引力,因為帶來了尋覓及發現新大陸的機遇及為族裔間關係的發 展有莫大的貢獻;深信在未來的歲月裡,海洋將繼續是聯繫和交流文化和經 濟的優越途徑;此外,為著世世代代的利益,需要對海洋中蘊藏的自然資源 越加重視及維護其生態平衡。

    澳門正是民族共存的一個生動象徵,當然不會放棄參與這次融匯歷史、科技 及文化的盛事,為此,有需要訂出規則,俾能為“九八博覽會中的澳門”取得卓越的成績。

    基此,

    澳門總督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一款b)項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十條賦予的權能,著令如下:

    、“九八博覽會中的澳門”由一組人員確保,該組人員由一名主席,一個 諮詢委員會和一個執行秘書處組成。

    、主席負責召集和領導諮詢委員會的會議,向總督呈交會議中商定的建議和意見,及在突顯本地區對此項盛事的參與角色的種種接觸和工作上,代表澳門。

    、諮詢委員會,下簡稱委員會,由澳門各不同活動和利益領域的代表實體通過總督以批示委任組成。

    、委員會負責對信息的發放,特定題材的處理及“九八博覽會中的澳門”的基本計劃和跟進工作提建議。

    、執行秘書處,下簡稱秘書處,由一協調員領導,彼將由總督以批示委任兩名協調員助理輔之。

    、秘書處主要負責策劃、指引、統籌和執行“九八博覽會中的澳門”的活動。

    、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負責監管秘書處。

    、秘書處協調員不斷把秘書處開展的活動向主席匯報。

    、秘書處遇有需要時,可開設多個中心,處理財政管理、場館、推廣、維修、公關、宣傳以及其他事項,該等中心的負責人由總督以批示委任。

    、秘書處協調員、協調員助理以及中心負責人之職務可按下列規定進行:

    a)以定期委任方式全職擔任,分別等同於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5/89/M號法令圖一第一欄內的司長和副司長以及處長。

    b)以兼任其他職位或職務的方式兼任,並分別有權收受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附件一圖一規定的250、200及160薪俸點的報酬。

    十一、秘書處各個中心由實現其目標所真正必要的人員組成,在協調員建議下,可向與有關人員有聯系的部門要求派駐或徵用,亦可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通過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以包工合同或簽訂個人勞務合同聘用。

    十二、委員會及秘書處在財政司讓出的設施運作。

    十三、里斯本澳門聯絡處在本身職責範圍內負責在當地向主席、秘書處協調員及協調員助理等人的活動提供協助。

    十四、由主席的活動,委員會和秘書處的運作以及“九八博覽會中的澳門”基本計劃的活動產生的各項負擔,概由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辦公室預算內的撥款承擔。

    十五、本批示自公布日翌日生效。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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