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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49/GM/90號批示

公報編號:

19/1990

刊登日期:

1990.5.7

版數:

1635

  • 關於制訂臨時居留證式樣事宜。
相關法規 :
  • 第50/85/M號法令 - 訂定招聘工作者制度--撤消四月十二日第一八/八二/M號法令,工作者名單格式除外。
  • 第49/90/M號法令 - 關於規定給予臨時逗留證及確定其法律效力。
  • 第48/GM/90號批示 - 關於收集九○無證人士行動所包括的人士之資料並核准有關身份資料咭。
  • 第46/GM/96號批示 - 規定將臨時逗留證更換為居民身分證。
  •  
    相關類別 :
  • 臨時逗留證 - 治安警察局 - 身份證明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49/GM/90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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