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
法規:
第9/76/M號法令
公報編號:
18/1976
刊登日期:
1976.5.1
版數:
636
著將前訂定三十五歲為出任公職之年限予以撤銷。
葡文版本
不生效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相關類別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9/76/M號法令
五月一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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