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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 第75/84/M號法令 | 公報編號: | 29/1984 | 刊登日期: | 1984.7.14 | 版數: | 1498 | | |
| - 在二月二十五日第二/七八/M號法律核准之職業稅章程增設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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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 第2/78/M號法律 - 核准職業稅章程及附屬該章程關於自由及專門職業表所載的固定稅額,撤銷有關職業稅的所有現行法例,即一九六四年五月十六日第一六三二號立法條例;一九六九年四月五日第一七九○號立法條例、一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一八三五號立法條例、六月一日第二/七四號立法條例第四條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四號省令第二條。第26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 重新公佈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通過的《職業稅章程》及有關自由及專門職業表的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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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 | 《職業稅》 - 財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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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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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84/M號法令
七月十四日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職業稅規章
獨一條
一、在經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號法律通過之《職業稅規章》內增加第八十一條-A:
第八十一條-A
(期限之更改)
總督在例外情況下且基於重大理由,得以公布於《政府公報》之批示更改本規章第二章、第四章及第五章中所定之期限。
二、本法規自一九八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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