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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70/85/M號法令

公報編號:

28/1985

刊登日期:

1985.7.13

版數:

1804

  • 訂定消防隊隊長及副隊長職務之招考制度。
被廢止 :
  • 第11/90/M號法令 - 等同消防隊隊長及副隊長之職位與副司長及組長之職級–廢止七月十三日第70/85/M號法令及一月二十五日第6/88/M號法令。
  •  
    已更改 :
  • 第6/88/M號法令 - 修正七月十三日第70/85/M號法令第一條條文(消防隊隊長及副隊長之職級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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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87/84/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一般職位總基礎--撤銷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九○及九一條條文。
  • 第56/85/M號法令 - 訂定澳門保安部隊填補及職程制度--若干撤銷。
  • 第70/85/M號法令 - 訂定消防隊隊長及副隊長職務之招考制度。
  • 第15/86/M號法令 - 核准澳門消防隊章程--撤銷七月七日第二二/八一/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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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消防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90/M號法令 廢止

    第70/85/M號法令

    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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