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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39/82/M號法令
公報編號:
34/1982
刊登日期:
1982.8.21
版數:
1461
訂定本地區若干機關之歸檔文件保存規則。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73/89/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地區歷史檔案制度的一般基礎事宜。
相關法規
:
第39/82/M號法令
- 訂定本地區若干機關之歸檔文件保存規則。
第19/84/M號訓令
- 將商業法第四○條所定之十年期限實施於對本地區信用機構及保險公司的主要帳目、資料、存檔的維持。
第101/84/M號訓令
- 訂定統計暨普查司保存檔案室記錄資料最少六個月期限。
第66/86/M號訓令
- 訂定澳門身份證明司存檔文件保存規則。
第73/89/M號訓令
- 社會工作司文件之微型菲林保存期限規則--撤消十一月十七日第一六八/八六/M號訓令。
第73/89/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地區歷史檔案制度的一般基礎事宜。
相關類別
:
文件的保存及存檔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文化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73/89/M號法令
廢止
第39/82/M號法令
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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