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32/78/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4/1978

刊登日期:

1978.11.4

版數:

1380

  • 規定郵電廳團體敷線員及郵差職位錄取人員之最低學歷為官立葡文小學四年級或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第1561號立法條例著設立之葡文班畢業。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法規 :
  • 第1561號立法性法規 - 若在本省開設葡文夜班(第三級)以便華人兒童及成年人學習葡文。 
  •  
    相關類別 :
  • 郵電局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32/78/M號法令

    十一月四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 葡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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