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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3/87/M號法令

公報編號:

3/1987

刊登日期:

1987.1.19

版數:

80

  •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領導及督導職位之制度)--撤銷八月十七日及十一月十六日第一八八/八五號及二三六/八五號批示。
被廢止 :
  • 第15/88/M號法令 - 修訂關于公職法律制度各條例--撤消。
  •  
    廢止 :
  • 第188/85號批示 - 關於領導及督導團體之代替制度。
  • 第236/85號批示 - 關於八月十一日第八六/八四/M號法令第六一條條文規定之兼職事宜。
  •  
    相關法規 :
  • 第88/84/M號法令 - 訂定本地區行政當局政府機關督導及領導人員制度--撤銷七月七日第七/八一/M號法律第六九條條文。
  •  
    相關類別 :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一)領導和主管官職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5/88/M號法令 廢止

    第3/87/M號法令

    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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