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16/78/M號法令

公報編號:

21/1978

刊登日期:

1978.5.27

版數:

627

  • 規定郵電廳委任、合約團體之空缺在未依照十月四日第四九二/七三號訓令第二○三條所指之轉入該職位前,係以署任或一般過渡性填補方式作出,而散工團體之填補方式係以散工方式聘用。
不生效 :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法規 :
  • 第27-A/79/M號法令 - 核准澳門郵電司組織章程。
  •  
    相關類別 :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6/78/M號法令

    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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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葡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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