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14/78/M號法令

公報編號:

19/1978

刊登日期:

1978.5.13

版數:

567

  • 訂定與使用葡語新國家之電報服務將由國際電訊協會之規定管制。
經適應化處理 :
  • 第26/2024號法律 - 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三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的適應化及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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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郵政服務 - 郵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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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4/78/M號法令

    五月十三日

    本法規的詞句已被第26/2024號法律適應化處理。

    獨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佛得角共和國、幾內亞比紹共和國、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安哥拉人民共和國及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國等國家之電報服務(透過馬可尼公司)受國際電信聯盟規定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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