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27/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2/2018

刊登日期:

2018.8.8

版數:

15307-15309

  • 批准續期使用及取消使用若干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相關法規 :
  • 第2/2012號法律 - 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
  • 第102/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批准海關續期使用合共90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 第112/202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批准續期使用於路氹新城海關站(52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  
    相關類別 :
  •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治安 - 海關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27/201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四條第二款,第111/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八條以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六款的規定,經聽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具約束力的意見,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海關提出的申請及依據後,批准續期使用及取消使用下列的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一)、續期使用205支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有關攝影機的許可安裝批示、續期許可批示及安裝地點載於附表一;

    (二)、取消使用43支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有關攝影機的許可安裝批示、續期許可批示及安裝地點載於本批示的附表二。

    二、海關為負責管理有關錄像監視系統的實體。

    三、續期使用的許可期間為兩年,自前一許可期間屆滿日起計算。可續期,為此須核實作出許可的依據是否仍然維持。

    四、本批示於公佈翌日生效。

    五、將本批示通知海關。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附表一:

    安裝地點 本次續期的鏡頭數量 許可安裝使用的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續期使用的保安司司長批示
    關閘海關站 60支 第103/2012號 第136/2014號 第131/2016號
    珠澳跨境工業區海關站 29支 第101/2012號 第135/2014號 第131/2016號
    外港海關站 25支 第100/2012號 第135/2014號 第131/2016號
    內港海關站 14支 第103/2012號 第136/2014號 第131/2016號
    內港海關站(11A客運碼頭) 22支 第103/2012號 第136/2014號 第131/2016號
    路氹新城海關站 52支 第103/2012號 第136/2014號 第131/2016號
    九澳港海關站(九澳深水港碼頭) 3支 第102/2012號 第135/2014號 第131/2016號

    附表二:

    安裝地點 本次取消的鏡頭數量 許可安裝使用的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續期使用的保安司司長批示
    海關總部大樓 7支 第99/2012號 第135/2014號 第131/2016號
    海上監察廳(青洲大樓) 20支 第99/2012號 第135/2014號 第131/2016號
    珠澳跨境工業區海關站 1支 第101/2012號 第135/2014號 第131/2016號
    外港海關站 1支 第100/2012號 第135/2014號 第131/2016號
    澳門國際機場海關站 8支 第100/2012號 第135/2014號 第131/2016號
    路氹新城海關站 4支 第103/2012號 第136/2014號 第131/2016號
    路環海關站 2支 第103/2012號 第136/2014號 第131/2016號

    ———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