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9/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3/2025

刊登日期:

2025.3.31

版數:

5-6

  • 修改第63/201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附件一。
相關法規 :
  • 第15/2017號法律 - 預算綱要法。
  • 第2/2018號行政法規 - 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
  • 第63/201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核准《公共收入及公共開支經濟分類結構》、《公共開支功能分類結構》、《組織分類結構》及《資產負債表資料分類結構》。
  •  
    相關類別 :
  • 公共財政管理 - 公共財政管理及稅務 - 財政局 - 審計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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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9/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17號法律《預算綱要法》第二十條第六款及第六十二條第三款,以及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將經第78/2018號第78/2019號第6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3/201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附件一《公共收入及公共開支經濟分類結構》的“(六)資本開支”中“44 股票及其他股權”的內容修改如下:

    “〔……〕

    本章分為三節,包括:

    〔……〕

    44-02 股本出資(中國內地)──是指用於購入在中國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股份;

    〔……〕”

    二、於上款所指同一附件的“(七)公共收入及公共開支的經濟分類編號及名稱”表格內增加下列相應的節:

    編號 名稱
    44 02 股本出資(中國內地)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戴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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