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4/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2/2020

刊登日期:

2020.3.27

版數:

142-3474

  • 核准《財務報告準則》。
被廢止 :
  • 第42/2020號行政法規 - 會計師專業委員會。
  •  
    相關法規 :
  • 第25/2005號行政法規 - 核准《會計準則》。
  • 第21/78/M號法律 - 核准超額純利稅章程—— 取消一九六四年六月二日第1635號、一九六五年二月十三日第1659號、一九六五年六月十二日第1668號、一九六六年九月十日第1718號、一九六九年三月一日第1787號、一九七零年三月十四日第1814號等立法條例及三月十二日第7/77/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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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核數師及會計師 - 財政局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42/2020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44/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5/2005號行政法規《會計準則》第六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載於本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附件內的《財務報告準則》。

    二、本批示核准的《財務報告準則》取代第25/2005號行政法規核准並載於該行政法規附件二的《財務報告準則》。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不影響下列規定的適用:

    (一)第25/2005號行政法規第四條所指的實體,可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適用第一款所指的《財務報告準則》;

    (二)經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的現行《所得補充稅規章》第一-A條(一)項所指的最終母實體,為編製其自二零一九年度起的會計報表,適用第一款所指的《財務報告準則》。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李偉農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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