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03/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7/2000

刊登日期:

2000.11.20

版數:

1318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成員──廢止十一月一日第239/GM/99號批示。
被廢止 :
  • 第78/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成員——廢止第103/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廢止 :
  • 第239/GM/99號批示 -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之成員。
  •  
    相關法規 :
  • 第238/GM/99號批示 - 核准《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
  • 第74/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維持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的職務。
  •  
    相關類別 :
  • 核數師及會計師 - 財政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78/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廢止

    第103/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一日第238/GM/99號批示核准的《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第二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任命下列人士為「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為期一年:

    主席:何浩然學士。
    正選委員:楊耀文學士;
    何美華學士。
    候補委員:鍾曉東學士;
    莫子銘學士。

    二、倘主席出缺或不能視事,由一名正選委員代替。

    三、出現上款所述情況,委員會須有一名候補委員參與。

    四、廢止十一月一日第239/GM/99號批示

    五、本批示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